工信部印发增强机器类通信系统频率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04 10:57:07
近日,为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促进增强机器类通信(以下简称eMTC)技术的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增强机器类通信系统频率使用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规定》指出,eMTC系统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拟申请使用的频段应是已规划用于LTE的800MHz、900MHz、1800MHz、1900MHz和2100MHz等公众移动通信频段,或是已规划用于LTE的1447MHz~1467MHz和1785MHz~1805MHz等专用移动通信频段。eMTC系统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专用移动通信频段的eMTC系统频率使用许可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同时,《管理规定》要求生产、进口eMTC系统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并且进一步规范了公众移动通信和专用移动通信的eMTC系统基站和终端的发射功率、带外发射、杂散发射等射频技术要求。
此外,《管理规定》还明确了eMTC系统基站设置、使用的相关要求,以及eMTC系统与其他无线电系统的干扰协调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作为蜂窝物联网的主流技术之一,eMTC依托LTE等公众移动通信网络,能够实现快速、规模部署,具备低功耗、广覆盖、大连接等特征,特别适用于数据速率较高、移动性较强的场景。《管理规定》的发布施行将充分发挥我国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市场和产业优势,满足物联网差异化应用频率使用需求,促进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