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估企业年检表填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12-10 20:05:56
一、填报要求
企业应认真阅读《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估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IT三会【2018】29号文件,了解年检要求和流程。2019年1月10日网上填报数据和递交纸质材料结束,请企业注意。
年检材料须填写完善,注重格式与美观,避免主要数据缺失、计算错误等。
二、填表说明
年检服务平台登陆地址: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http://220.171.34.25:9250/Platform//userLogin.action或由新疆软件行业协会网站“服务平台”栏目进入,登陆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年度检查表》(以下简称“年检表”)分二类,自治区甲级、乙级、丙级一类;丁级一类,请企业对应相应级别填报。包含:封面、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经营情况一览表、系统集成项目完成情况表、2018年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企业技术创新一览表、工作总结。
(一)封面
能力评估等级:选择正确的能力评估等级(已升级企业,选择对应新等级)。
填表单位:填写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申报企业全称,纸质版加盖公章。
所在地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分,2个地级市7个地区5个自治州1个市辖区 ,企业按照所在地选择。
法人代表:纸质版上法人代表签字有效。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通讯地址:为邮寄接收的有效实际办公地址。
上市情况:有且一项选择一项,选择“已上市”企业请填写上市时间和上市板块。
系统集成能力评估相关工作联系人:为申报企业具体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估申报事项的工作人员,且联系方式正确有效。
企业总人数:为当前企业员工总数。
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主要为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含项目经理,不要求职称、专业及学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硕士及以上、本科、大专、其他:为技术人员的学历划分,并且这四项之和应当等于 技术人员总数。
技术人员总数:甲级≥40人、乙级≥30人、丙级≥20人、丁级≥6人。
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技术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比。即:(技术人员中大专学历人数+本科学历人数+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 技术人员总数×100%。甲级≥65%、乙级≥60%、丙级≥55%、丁级无要求。
项目经理:为参加相应培训、通过考核并获得证书的人员。
项目经理总数:甲级≥12人、乙级≥8人、丙级≥5人、丁级项目经理或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2人。
项目经理资质情况:可自行增加行,证书编号填写正确(若有项目经理离职情况,报送纸质版年检材料前,需提交项目经理培训班报名材料,在证书编号栏注明“已报名”;若丁级企业无项目经理,有自行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在证书编号栏注明“聘用”)。
(三)企业经营情况一览表
要求表中各项数据应与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税金总额: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本指标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中相关项目归纳填列。
免税总额: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的优惠政策,自报告期初至报告期末实际收到的退还给企业或实际减免的税款。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计算公式: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软件外包服务收入:非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指批企业在报告期承担发包方(国内或国外)的分包业务,如委托开发软件、软件测试、业务流程设计、安装、维护、数据加工等。用外汇结算的外包收入,应换算成人民币价值计算。
软件业务出口收入:非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软件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IC设计六项出口额的合计数。
软件外包服务出口:非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指在软件外包服务收入中出口到国际市场(即离岸外包)或在我国境内但由于外包商与其外包供应商来自不同的国家的企业间以外汇结算的收入。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非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指报告期出口到国外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含嵌入在硬件中,随硬件产品一起出口和承担国外硬件厂商需求而研发的独立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
研发经费:指软件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软件研究与开发的所有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软件研究与开发的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
(四)系统集成项目完成情况表
完成项目总值:为当年度已验收的全部系统集成项目合同总值(以验收时间为准)。
近三年完成项目总值:甲级≥3000万元、乙级≥1000万元、丙级≥500万元、丁级无要求。其中2018年“完成项目总值”与表5 2018年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中的“合同金额”合计列相对应。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应等于(软件开发费+咨询设计费+集成实施费+运行维护费+数据处理费+运行服务费),不能大于“完成项目总值”,并且2018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与表5 2018年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中的“软件和技术服务费”合计列相对应。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项目总值的比例:甲级≥20%、乙级≥15%、丙级≥10%、丁级无要求;不能大于100%,为当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当年度完成项目总值的百分比,如果无显示,请点击运算。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中:
1、软件开发费:合同中用于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过程,根据用户特定需求提供的软件与开发服务的费用。包括销售自主软件产品的费用和定制开发软件的费用。
2、咨询设计费:合同中用于提出行业、区域或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信息化远景、目标、战略和总体框架等咨询服务),协助用户提升和优化信息化管理活动的咨询服务,以及根据用户实际业务需求提供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体系结构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以及实施方案、测试方案编制等的费用。
3、集成实施费:合同中用于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的服务费用。包含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费、项目的管理费、在项目交付和验收前的培训费等。
4、运行维护费:合同中用于通过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根据用户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其所使用的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等提供综合服务的费用。
5、数据处理费:合同中用于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处理、数据迁移等服务的费用。
6、运营服务费:合同中用于利用信息技术,根据需方的需求提供租用软件系统、业务支撑平台、或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服务的费用。
已完成项目中自主开发软件销售总值:为系统集成项目中企业自主研发并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工具的销售收入总值。
(五)2018年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
项目所属领域:按项目用户方所属的行业领域填写。
领域名称 | 用户界定 |
党政 | 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组成部门 |
军队 | 军队、武警等 |
社团 |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其他非赢利性组织 |
金融 | 银行、证券、保险、投资、信托等企业;其他金融活动企业 |
电信 | 电信运营与服务企业(包括ISP、ICP,但不包括研究、生产、制造电信产品) |
交通 | 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城市交通等企业;其他运输服务企业 |
能源 | 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运输和供应企业;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其他能源生产供应企业 |
医疗卫生 | 各级医院、各级卫生机构等 |
文化、体育、娱乐 | 广播、电视、电影、音像、图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企业;体育企业;娱乐企业 |
教育 | 初、中、高等各级院校,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院校或企业;其他从事教育或培训的机构或企业 |
科研 | 科学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地质勘查业等机构或企业;其他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或企业 |
农林牧渔、水利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企业;水利企业; |
工业 | 制造加工企业(包括钢铁、烟草、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毛、木材、家具、造纸、医药、化纤、橡胶、塑料、通用及专用设备、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的制造加工企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企业);采矿企业(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企业等);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其他工业企业 |
房地产、建筑 | 房地产企业;房屋建筑企业 |
商业服务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租赁、贸易等企业;仓储物流企业;邮政企业;其他商业服务企业 |
公用事业 | 市政服务企业;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环保企业;公共设施管理企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居民服务企业;其他从事公用事业服务的企业 |
其他 | 不包括在上述范围的行业或企业 |
合同金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自制硬件费+硬件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其他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合计=软件开发费+咨询设计费+集成实施费+运营维护费
运营维护费=运行维护费+数据处理费+运营服务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比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合计/合同金额×100%
自制硬件费:合同中企业自制的硬件设备(不含嵌入式软件)费用。
其他:合同中用于建筑工程、运费和税金等方面的费用。
如果属于分包项目,请选择“是”。
(六)企业技术创新一览表:
企业已获得的相关认证和资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相应栏目选择“是”
知识产权:填报企业所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鉴定”及“专利证书”证书数量。
(七)工作总结
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2018年主要经营情况、工作亮点(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的工作思路,word版即可。纸质版署名处加盖公章。
(八)其他问题
1、表中所有金额单位是万元。
2、标有颜色且不能输入框为系统运算项,若无显示,请点击运算。
3、上报待审核显示为绿色对勾,退回需补正显示为红色八叉,审核通过显示蓝色对勾,方可打印准备纸质材料。
三、材料提交及装订要求
企业在服务平台填报成功提交并初审通过后,建议使用A4纸逐页双面打印,年检表连同所有附件材料装订一式一份,每一类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装订顺序如下:
1、年检表,封面填表单位处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工作总结署名处加盖公章
2、企业2018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3、企业2018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及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顺序应与表中填报的系统集成项目顺序保持一致;若合同页数较多,可选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合同金额及构成、设备清单、双方公章等关键页复印;若项目无验收单,附甲方全额汇款凭证或项目全额发票复印件)
4、自治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软件产品证书、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等)、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
申报企业若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应书面详细说明情况,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年检材料报送至新疆软件行业协会,选择邮寄的企业一定要发顺丰速递,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百花村软件园D704室(甲乙级)/666室(丙丁级),收件人:软协秘书处,联系方式:0991-7793919、0991-7793920(甲乙级)/0991-2201301(丙丁级)